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日益重视,停车产业在国家各级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友链较快的发展。但是因为历史原因大约5000万立体停车位仍未补足,而且每年还要新增2000万个停车泊位的需求,停车难问题依旧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立体车库有没有产权成为严重影响立体停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立体车库产权
什么立体车库的产权是影响行业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立体车库的产权登记虽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但仍是空白。
自2015年以来,我国就特别重视停车产业的发展,自七部委出台推动停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后。2017年停车发展第一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继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系列政策后,地方有30多个省市自治区近百个城市出台了200多项相关政策。就立体停车位产权界定方面,部分城市政策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差别较大,有的规定机械式立体停车泊位可以进行权属登记,有的把其排除在外,有的则采取产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政策。
立体车库产权是金融发展的需要
对于权属的转让、抵押等也有不同的要求。
成都的立体车库产权规定
公共停车设施(含机械式立体停车泊位)可以依法进行权属登记;产权人可将其整体转让或抵押,但不得分割转让、部分抵押;配套商业设施部分应与公共停车设施整体转让或抵押,不得单独转让、抵押。
产权停车泊位如何确立
郑州的立体车库产权规定
社会投资新建地上停车场产权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方式(不含通过招、拍、挂等形式获取土地建设的停车场),划拨用地上的停车场产权归政府所有,经营权由投资方负责管理经营。
重庆的立体车库产权规定
公共停车场项目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机械式停车位除外),特许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融资,但不得单独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不得将公共停车泊位分零出售。
什么样的立体车库应该有产权?
按行业标准JB/T8713来分类,立体车库可以分为9大类。笔者认为PPY,PXD,PCS类型的立体车库是类似于建筑属性,即可附属在建筑物上,也可以独立于建筑物而单独建成。使用寿命长,智能化程度高,应该给予确立立体车库产权并给予登记,但是无法进行分割。
PSH,PJS,pcx,等类型的立体车库因为使用寿命短,智能化程度低,价值低,不应给予确立产权。
立体车位PJS2-D1二层地坑式简易升降立体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PJS简易升降式四柱立体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PSH7七层升降横移车位 立体车位PSH2-D1负一正一地坑二层升降横移机械车库 立体车位PSH4-6四至六层升降横移智能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PSH4-D2负二正二地坑四层升降横移机械式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PJS3-D2三层地坑式简易升降立体车库 立体车位PSH2二层升降横移立体车库设备 立体车位PSH2重列二层升降横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两柱立体车库 立体车位PPY平面移动机械车库 立体车位PSH梳齿交换升降横移车位 立体车位PSH6六层升降横移停车设备 立体车位PCS垂直升降立体车位 立体车位PJS简易升降式两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PSH4-6四至六层升降横移智能停车设备除顶层外,每一层各设一个横移空位。设备通过顶层载车板的升降动作、一层载车板的横移动作、中间各层载车板的升降、横移动作实现存取车。一层车位可以直接存取车;中间层的某一车位需要存取车时,该载车板正下方对应的各层载车板横移一个车位的位置,将空位让到需要存取车的载车板正下方,使得该载
PSH3-D1负一正二地坑三层升降横移自动车库分为上、中、下三层,其中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为负一正二布局(可多列)。中层设一空位,作为交换车位。上、下两层车位可自行升降,中层车位可自行横移。中层车位与地面等平,可直接存取车辆;存取上、下层车辆时,该车位对应的中层车位横移至交换车位,该车位上、下形成一个升降通道,使该车位实现上下存
PSH3三层升降横移立体停车设备为三层多列布置,每个设备分区除去顶层外其余层数均设一个横移空位。设备通过三、二层载车板的升降和一、二层载车板的横移动作实现存取车。一层车位可以直接存取车;除去一层的某一层某一车位需要存取车时,其下方其余层相应载车板横移一个车位的位置,将横移空位让到将要存取车的载车板正下方,该载车板
PJS地坑式简易升降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可根据用户要求合理布置列数。2、可根据用户要求设计全包装式、半包装式、简易包装式及无包装式等包装形式。3、设备造价低、维保费用低。4、垂直升降,操作简单,存取车方便,故障率低。多用于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地下室等。该类停车设备可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场所。